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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北京律师办案通讯录

2023-07-25 1027次

目录

序 言


2022 年《北京律师办案通讯录》如约和大家见面了。这份通讯录的素材完全来源于网络开源资料和各办案单位的官网信息,完整版 8 万余字,后期校对主要参考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等官网信息。


2022 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补充了 2021 年新设立的办案机构;二是更新调整了近 40%的原有内容;三是标记了修订的内容,补充了脚注,方便后续的持续更新。


修订过程中的疏漏难免,请法律同仁将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最新的数据和信息,反馈给我们(扫描页眉二维码)。我们每年都会组织推出修订版,尽可能让这本通讯录的信息全面、准确、有效。本通讯录内容仅供参考,因此产生的纠纷,通讯录编委会成员不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西政北京校友为这本通讯录出谋划策。感谢 1985 级邓亚岚律师、2004 级王磊律师对本项目的鼓励与支持。感谢参与编辑的各位校友,大家的辛苦付出,才让这本通讯录得以如期呈现。感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在此一并致谢。期待有更多法律同仁能使用这份通讯录,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让我们一起向未来,推出 2023 版。



编委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第一部分 法院



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分为三部分,分别为院机关、第二审判区及北京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总值班室电话:010-85268123。


邮寄立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22;电话:010-85268714;联系人:王梦。

网上立案 电话:010-85269354;网上立案联系人:张培森。

(一)院本部

1. 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10 号。

院机关由主楼及立案楼两部分组成,前来开庭的当事人由院西南门传达室进入主楼法庭;前来立案以及寻求诉讼服务的当事人由院东南门进入立案大厅及诉服大厅。


2. 管辖范围和受案类型:

负责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接待、审查立案,主要包括1市高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第一、二审案件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3市高级法院一审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和市高级法院提执的执行案件及执行复议等案件;(4)由市高级法院审查裁决的减刑、假释案件;5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6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7)负责对下列程序性案件进行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行政裁定的上诉及申请再审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案件;(8)负责处理北京市辖区内以及与外省进行管辖协商等各类管辖争议,并出具民事、行政、刑事指定管辖裁定(决定,或对外省管辖协商作出回函;(9)负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财产保全进行审查,对是否保全作出裁定;(10负责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对是否同意缓交诉讼费作出决定;11负责对全市法院登记立案、多元调解、立案速裁和繁简分流工作进行调研,对下级法院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 联系电话:

电话:010-85268124;举报:010-85268791。立案:010-85268511;诉服:010-8526830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讯录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值班室

85268123

85268566

戴怡婷

85268432

张梦娇

85268422

85268442

85268556

耿巍巍

85268455

赵静怡

85268456

焦光阳

85269551

85268766

金萌萌

85268246

王婉晨

85268189

刘晓军

85268445

王晓颖

85268340

85268430

王译平

85268435

 

85268245

85268755

宋子雯

85269558

谢京辉

85268182

孙柱永

85268743

杨品琛

85268501

85268425

俞惠斌

85268751

 

 

俞惠斌书记员

85268134

 

(二)第二审判区
第二审判区由执行局、审监庭、行政庭、民三庭组成,前来开庭的当事人由院北门进入主楼安检。

1. 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水关胡同甲 7 号。

2. 联系方式:
010-85268716;010-85268123。
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40;电话:010-58141121;联系人:张娈。

网上立案。电话:010-58141464;联系人:许广会。

值班电话:010-68639028。网上信访电话:010-59891635。

执行事务电话:010-59891249;010-59891565。立案查询电话:010-58141121。档案查询电话:010-68666904。诉讼费退费电话:010-59891972。

财产线索提供方式:到北京一中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设立的窗口现场提供;通过拨打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专线电话 010-59891565 提供;通过邮寄方式向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或承办法官提供(注:邮寄地址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通过向电子邮箱 yzyjsccxsyx@bjcourt.gov.cn 发送邮件提供。申请执行人、案外人通过上述方式提交财产线索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承办法官联系核查。

(一)院本部(第一审判区)

1. 办公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

2. 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1) 本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范围内,法律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的立案工作,包括民商事一审案件、行政一审案件还包括西城区内国家部委为被告、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再审申请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等案件类型;

(2) 破产法庭管辖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

(3) 团河法庭管辖的案件。

3. 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一区诉服热线:010-58141407;三区诉服热线:010-58141050。值班电话:010-68639038;举报电话:010-59891399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讯录

法庭

电话

法庭

电话

法庭

电话

立案庭案件查询

59891343

档案查阅预约

68666904

院办公室

68639038

纪检监察室电话:5989139924 小时投诉举报录音电话) 纪检举报邮箱:bjyzfyjb@163.com

刑一庭

59891581

刑二庭

68639045

民一庭

59891478

民二庭

68633818

民三庭

59891867

民四庭

59891916

民五庭

68633352

民六庭

68639065

行政庭

59891377

执行一庭

59891225

执行二庭

59891892

执行三庭

59894085

未成年人案综合审判庭

59891741

审监庭

68635289

国家赔偿办公室

59891601

团河法庭

59891681

 

 

 

 

(二)北京破产法庭(第三审判区)

1.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厂院内。

2.管辖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

3.受案类型:

一是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下列案件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2

(1)北京市辖区内区级以上(含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 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

(2)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商事类衍生诉讼案件;

(3)跨境破产案件;

(4)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二是北京破产法庭所在法院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下列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交由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1)按诉讼标的额应由区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债权确认案件;

(2)按诉讼标的额应由区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取回权案件。


三是上述所列之外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和全部强制清算衍生诉讼案件,由北京破产法庭所在法院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是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按照案件性质和人民法院内部职能分工,由相应审判庭归口审理。

五是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4.联系电话:010-59891824。

(三)清河人民法庭

1.办公地点: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北京清河农场。

2.管辖范围:天津市宁河县茶淀乡清河农场。

3.受案类型:负责审理天津市宁河县茶淀乡清河农场地区刑事、经济、民事一审案件及辖区内。

4.联系方式:022-67989594。

(四)团河人民法庭

1.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路 16 号。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负责审理北京市大兴区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

3.联系方式:010-59891681。

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 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78;电话:010-87553342,87552320;联系人:张长亮、韩天宇。


网上立案。电话:15699853338,15699852615;联系人:孙玉宁、张长亮。


1.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10 号。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一是管辖北京市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等 5 个区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同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审理工作。


二是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法应由北京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指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依法应由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指定北 京市第二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三是执行局增设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移转已立案受理的执行案件中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向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或接转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邮寄、拨打专线电话等方式提交财产线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专线电话: 刁兆龙 010-87553291、杨梓 010-87553292(工作日 9:00-11:30,13:30-17:30 接听)。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10 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邮编:100078。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的所有权人、财产类型、所在地址、登记机关等详细信息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例: 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人及详细门牌号或不动产权证号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


3.联系方式:

行政电话:010-67553221;010-87552314;010-87553074;010-87553324。

举报电话:010-67653214。

档案查询时间:工作日每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档案查询电话:010-87552145。

四、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81 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12;电话:010-84774108;联系人:李师师。


网上立案。电话:010-84774108;联系人:梁东。

财产线索提供方式:电话:010-84437011(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收件人: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32 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邮编 100012。


1.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32 号。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1)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2)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监督指导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6)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起,北京三中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犯罪第一审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此类案件。(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3.联系方式:

(1)诉服热线:010-84773022;010-84773891;010-84773861。

(2)信访热线:010-84773255。

五、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 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40,电话:010-89082516;联系人:徐宇翔、王远哲。

网上立案。电话:010-89082501;联系人:张勤缘。

(一)院本部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1.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 3 号(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二)应由本市人民法院管 辖的标的额在 2 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湾地区商事案件;

(三)应由本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 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不含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

(四)应由本市人民 法院管辖的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审查案件,申请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审查案件;应由本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裁判审查案件,申请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裁判审查案件;

(五)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第一审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第一审案件;

(六)以本市各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七) 对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铁路专门管辖案件的第一审裁判提起的上诉案件;

(八)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自 2013 年 12 月 21 日起,按照现有级别管辖规定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受理对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民事案件的第一审裁判提起的上诉案件;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上诉案件的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上诉案件;

(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地其它案件;

(十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受理申诉审查案件、申请再审审查案件、再审案件、执行案件。


3.联系方式:




扫码浏览四中院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


接待时间: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17:00。

立案庭:010-89082504;010-89082500;010-89082501;010-89082001。

(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2021 年 12 月 28 日,正式成立)

北京四中院设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作为专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机构。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作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为北京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管辖范围:北京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人民币 50 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不包括涉外金融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和外国法院裁判审查案件。

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 18 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收); 邮编:100097;电话:010-89082000;联系人:毕依。

网上立案。电话:010-89082001;联系人:袁伟、李辉。

北京知产法院设立:立案庭、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庭共 5 个审判庭,设立技术调查室和司法警察支队 2 个司法辅助机构,设立综合办公室 1 个综合行政机构。

立案庭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相关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以及院内保卫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审判管理、综合调研、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后勤服务等日常保障职能。

(一)院本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1. 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 18 号。

2. 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3. 联系方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讯录

注:号码前面+8908

立案庭

2000

梁楠楠

2250

2016

档案室

2163/2285

林子斌

2439

2107

速审组

2127

刘海璇

2082

2058

 

常婷婷

2096

刘梦玲

2085

于汭鑫

2092

2219

2334

2022

2237

刘仁婧

2173

翟羽垚

2133

2018

刘炫孜

2086

詹雨馨

2330

陈志兴

2088

刘义军

2182

*

2249

崔琳彦

2194

楼三丹

2015

2468

2106

卢爱媛

2280

2168

2187

2017

张颉雯

2183

2085

2352

张靖思

2217

2036

马云鹏

2161

2175

杜长辉

2023

2012

2170

范飞华

2395

2193

2108

2350

彭文毅

2069

张天浩

2013

2101

全海璐

2484

2312

高柔宏

2397

2111

张希达

2132

2396

芮松艳

2068

张晰昕

2079

郭佩伦

2189

史兆欢

2176

张晓津

2199

2166

司品华

2181

张晓丽

2117

2171

2076

张晓霞

2100

2197

宋雅颖

2375

2332

2020

宋云燕

2270

2112

2070

谭乃文

2087

2209

侯李可

2358

田羽洁

2136

*

2317

侯占恒

2102

2379

2172

江建中

2177

*

2410

2162

姜庶伟

2078

王曹毅

2225

赵延冰

2081

2066

王丹妮

2025

周丽婷

2080

兰国红

2157

王美晶

2250

2109

2179

2903

2178

2264

2283

2077

2207

隗傲雪

2091

2169

李晓帆

2021

2178

 

 

李亚楠

2319

吴园妹

2279

 

 

李燕蓉

2165

2168

 

 

李益晨

2071

谢馨蕊

2365

 

 

李志锋

2465

2073

 

 

 

(二)怀柔科学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2021 年 12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巡回审判庭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就具有示范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二是围绕巡回审判案件和区域创新主体需求创新、精准普法。三是通过与园区合作调研、合办论坛、共享数据案例资源等方式深入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四是由一线法官为企业管理人员、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法律事务的人员举办有针对性的授课;在怀柔科学城创新小镇配套建设法官工作站,使巡回审判庭的普法和调研功能真正“接地气”地走进企业、服务企业。

七、北京金融法院

1.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9 号院 1 号楼。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一是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包括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民商事案件。据此,北京市辖区内标的额人民币 50 亿元以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民商事案件应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民商事案件。


二是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1)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2)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

(3)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4)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5)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6)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7)北京市辖区内标的额人民币 50 亿元以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民商事案件。


三是下列金融纠纷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1)境内投资者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或者期货交易活动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

(2)境内个人或者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以及证券推荐保荐和持续督导合同、证券挂牌合同引起的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4)以住所地在北京市并依法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5)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6)当事人对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涉及前述“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 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第一至三项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

(7)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的再审案件;

(8)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生效裁判,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涉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裁决;

(9)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以及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

(10)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为申请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3.联系电话:立案:010-61306046。暂不接受网上立案。


4.其他:

(1)对于私募基金业务项目端的争议是否由该院受理,目前还无法准确答复, 需要网上提交材料后再合议;

(2)起诉状不得手工修改,因此,诉状中“此致 北京金融法院”不得由“此致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手动修改;

(3)无法微信缴费,尚未开通托收账户。


5.财产线索提供方式: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专线电话、邮件或现场窗口等方式向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提交财产线索;也可直接向承办法官提交财产线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专线电话:010-61306150(工作时间接听);邮寄地址: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9 号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现场接待

窗口位于: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大厅执行接待窗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9

号院);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的权利人、财产类型等详细信息。

八、北京互联网法院

1.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3 号楼。

2.管辖范围与受案类型: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1)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2)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3)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4)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5)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6)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7)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8)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9)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10)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11)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3.联系方式:

网上立案电话:010-86433795;联系人:姬园。

立案咨询:010-12368-选 9-选 4(咨询时间 9:00-17:00)。

疫情期间新增:诉讼服务 010-86433734;技术服务 010-86433901,010-86433902。

4.上诉法院:

当事人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 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执行决定申请复议的,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九、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包括北区和南区两个办公区域。北区位于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 号,南区位于东城区永外定安里 10 号。南北两区均可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在北区,执行案件立案以南区为主。


一是北区:

(一)北区办公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五庭、民专庭、审监庭、信访办、诉服办、档案室。

(二)北区审理案件范围: 刑一庭、刑二庭:刑事案件。

民一庭、民二庭:传统民事案件。民三庭:商事案件。

民五庭:知识产权案件。

民专庭: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医疗类案件。审监庭:再审案件。

信访办:接待来信来访。

诉服办: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和上诉材料收转。档案室:北区审理案件的档案查询。

二是南区:

(一)南区办公部门:民四庭、民六庭、民七庭、未审庭、行政庭、执行局、信访办、诉服办、档案室。

(二)南区审理案件范围: 民四庭:商事案件。

民六庭:以婚姻家庭继承为主的传统民事案件。民七庭:劳动争议案件。

未审庭:涉未成年人民、刑事案件。行政庭:行政案件。

执行局:执行案件。

信访办:接待来信来访。

诉服办: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和上诉材料收转。档案室:南区审理案件的档案查询。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30。

档案查询。北区档案查询时间:周二、周四上午 8:30-11:00;南区档案查询时间:周三上午 8:30-11:00。

邮寄立案。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 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100007;电话:010-84190218,84190509;联系人:尉立忠、康洪。

网上立案。电话:84190218;网上立案联系人:尉立忠。四号立案窗口。电话:84190216。

(一)东城区法院第一办公区(北区天坛法庭合署办公)

北区所在办公部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天坛法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档案馆)、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1.办公地点: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 号。(北区负责统一立案)。

2.管辖范围:

(1)民、商事案件:①诉讼标的额在 5 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诉讼标的额在 1 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中院管辖。②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③诉讼标的额在 2000 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由北京市法院管辖的50 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除金融案件)集中由北京四中院审理。④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民商事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

(2)知识产权案件:

①诉讼标的额在 1 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5000 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②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调整的规定》,自 2016 年 1月 1 日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并跨区域管辖北京市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③本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商号)、特殊标志、计算机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权属或侵权纠纷案件,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特殊标志专有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不包括:涉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案件, 或者属于确认不侵权纠纷或垄断纠纷的案件。但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④“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受案类型:

民事案件、商事案件、速裁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再审案件。

4.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办公区通讯录

部门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民一庭

84190118

陈丽娟

84190725

84190362

84190329

敖文燕

84190405

王建文

84190327

84190350

刘倩茹

84190341

84190306

84190119

李晓彤

84190136

高子惠

84190418

84190313

84190340

韩晓东

84190321

宋治国

84190449

84190421

84190318

范尔歌

84190436

84190314

84190328

郑梦彤

84190858

84190315

84190435

84190305

王倩玉

84190448

84190336

蒋彤彤

84190441

84190430

84190443

郑文思

84190433

84190326

黄碧珍

84190714

84190339

 

 

 

刑事办案庭

马晓宇

84190708

84190721

白崇伟

84190716

吴丽芳

84190751

林梅梅

84190261

王道平

84190266

姬广胜

84190292

何改芹

84190265

84190296

84190255

张又明

84190257

84190274

杨晓琪

84190259

罗也君

84190724

 

 

宋晓鹏

84190287

李泽妤

84190729

黄艳淼

84190360

徐一微

84190252

张若枫

84190276

朱思娆

84190297

84190270

贾怡鹃

84190267

张慧芳

84190720

孙晨飞

184190262

84190288

王郑楠

84190723

84190722

84190717

84190271

李秋月

84190253

孙宇红

84190286

84190740

84190256

84190928

 

 

 

 

 

 

 

天坛法庭

姜在斌

84190501

马晓意

84190344

陈春生

84190419

84190268

84190664

李冰洁

84190512

王广存

84190508

郭禹辰

84190511

84190510

赵思宇

84190412

84190105

84190518

黄莹荧

84190529

李国平

84190175

84190530

李信成

84190522

84190162

谢宇婷

84190526

84190528

郭曼莉

84190521

邵一峰

84190524

杨凯怡

84190343

84190429

赵起超

84190532

刘宇佳

84190525

于静雯

84190503

冒南君

84190515

郭红玉

84190505

 

 

 

 

 

 

 

 

综合审判庭

全玉海

84190301

84190860

李益岚

84190851

84190713

杨文起

84190682

程新桐

84190691

王轶楠

84190415

84190694

84190513

84190852

王秀文

84190865

84190407

杨世和

84190689

陈捷鹰

84190681

崔资奇

84190137

84190426

李彦宏

84190687

梁媛苑

84190861

曾媛媛

84190690

于温馨

84190863

朱迺迪

84190683

84190685

李希农

84190857

84190864

王志刚

84190367

谷晓玉

84190862

84190860

孟宪域

84190688

张亚婷

84190856

苏君贵

84190411

王晓明

84190273

 

 

 



(二)东城区法院第二办公区(南区)

南区办公部门: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档案室)。

1.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 10 号。

2.受案类型:

南区以执行案件立案为主。南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医疗类案件、以婚姻家庭继承为主的传统民事案件(民事审判二庭);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庭);行政案件(行政审判庭);执行案件(执行局);接待来信来访(综合审判庭);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和上诉材料收转(诉讼服务中心);南区审理案件的档案查询(综合办公室,档案室)。

3.联系方式:010-8789540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南区)

部门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民二庭

齐鸿梅

87895149

周若筱

87895289

许国林

87895105

87895306

王晓峰

87895125

孙玲杉

87895338

潘世云

87895299

刘连康

87895106

康虎栋

87895315

87895131

87895330

87895126

贾艳旗

87895108

王成远

87895147

康婷婷

87895121

87895142

刘晓婷

87895080

87895320

87895132

87895426

刘义杰

87895361

郝子薇

87895262

87895122

87895391

87895285

李明阳

87895124

张晓薇

87895091

任佳文

87895136

果佳悦

87895145

 

 

 

 

 

 

 

 

民三庭

孟卫明

87895208

李向阳

87895365

87895290

郭晓磊

87895214

87895190

庄馥源

87895211

87895209

87895163

87895120

王子豪

87895213

曹红卫

87895217

刘蔚雯

87895172

万红玉

87895201

87895152

王海超

87895253

邱若凡

87895460

87895153

李艳红

87895160

87895165

常松楠

87895263

闫永廉

87895175

宋丽萍

87895202

刘虹蕴

87875151

支延杰

87895207


 

 

 

刘世红

87895155

87895245

张爱京

87895215

87895254

崔万朋

87895229

王依依

87895212

87895205

刘文聪

87895218

王丹青

87895210

宋海萌

87895357

孙晨雪

87895206

赵鑫宇

87895164

87895332

87895166

87895150

87895153

87895157

 

 

 

 

 

 

 

 

 

行政审判庭

刘润华

87895055/6

薛莎莎

87890705

刘志云

87895170

廖佳明

87895456

杨鹏英

87895169

杨建军

87895073

87895057

87895174

87895063

王晴雪

87895116

87895096

吴静雯

87895095

刘钧强

87895220

杨建军

87895073

陶悦迪

87895052

87895167

87895223

87895101

侯春梅

87895090

徐姗姗

87895187

马媛婧

87895071

张丽颖

87895221

薛莎莎

87890705

栗燕杰

87895090

87895069

郭元君

 

 

 

 

 

 

 

 

 

 

 

执行一庭

 

 

87895224

王心悦

87895247

丁梦宇

87895353

李钰钦

87895319

 

 

87895287

87895185

高思聪

87895352

87895466

 

许文清

 

87895260

贾云龙

87895471

87895398

张鑫尧

87895237

 

 

87895374

李京保

87895233

87895351

曹文娟

87895423

 

郭海宁

 

87895463

姚幸阳

87895242

毛清扬

87895350

87895477

史文婷

87895356

87895265

晖(内勤)

87895223

 

 

李春双(内勤)

87895030

 

 

 

 

 

执行二庭

 

 

87895359

锐(内勤)

87895248

吴水兰

87895358

超(内勤)

87895461

 

张旭川

 

87895258

刘丁瑀

87895347

徐勤飞

87895346

87895251


 

 

 

 

宋旭阳

 

87895354

87895295

刘媛媛

87895341

王雪娇

87895252

 

王相杰

 

8789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