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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022-12-25 知识产权 专利权 484次

文书简介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文书样式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6]


(示范文本)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 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 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

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三条 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


2.实施范围:


3.实施期限: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第五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六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七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转让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2.


3.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项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 可。甲方逾期 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 意:

1. ;

2. ;

3. ;

4.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

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一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制作要点

1.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2.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3.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4.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实例示范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汽车驾驶室降温器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县×路×号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受让方(甲方):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市××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项目联系人:李某
通讯地址:××市××县×路×号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163.com

让与方(乙方):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谭某项目联系人:孟某
通讯地址:××市××县×路×号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163.com

本合同乙方以排他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某某汽车驾驶室降温器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孟某。

3.专利权人为: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专利授权日:××××年××月××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年。

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月××日。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略。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略。

第三条 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排他方式。

2.实施范围:略。

3.实施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略。

第五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年××月××日

2.提交地点:××市××县×路×号

3.提交方式:甲方到乙方处自提。

第六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略。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略。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略。

第七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略。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略。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转让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略。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200万元。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100万元人民币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100万元人民币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方式:现金支票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市××银行
地址:××市××区×路×号

账号:××××××××××××××××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项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赔偿甲

方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15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一方公司生产需要的;

2.略;

3.略。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孟某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略。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公司解散的。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略。

第二十一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略;

2.可行性论证报告:略;

3.技术评价报告:略;

4.技术标准和规范:略;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略;

6.其他:略。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李某


××××年×月×日


乙方: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谭某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软件著作权,顾名思义,它并不是专利,而是属于著作权的范围。软件著作权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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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在审查被告所提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时应当把握何种标准?

合法来源抗辩是侵害商标权案件中的常见抗辩事由,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对此有相应规定。司法实践中,判断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审查。客观方面须审查被诉侵权商品是否由销售者、使用者合法取得,主观方面须审查销售者、使用者是否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且客观要件的审查对于认定主观要件是否成立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纳益其尔”商标侵权系列案中【(2022)最高法民再274、275、276、277、278号】明确了合法来源抗辩主客观要件需要考量的因素。具体而言,对于客观要件方面的审查,应当综合考虑销售者所处的市场地位、权利人维权成本以及市场交易习惯等因素,对销售者的举证责任作出合理要求。对于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处于较弱地位的个体零售经营者,考虑到其通常采取的交易方式较为灵活,专业程度不高等因素,不宜过于苛求其证据形式要件的完备,只要其提供的证据符合一般交易习惯,能够指明被诉侵权商品供货商的真实身份信息,以及系通过合法购货渠道和合理价格购入,就应当认为该销售者已经尽到举证责任。对于主观要件方面的审查,应当从审查被诉侵权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据着手,结合销售者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市场交易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销售者提供的合法来源证据与其注意义务程度相当的,可以推定其主观上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所销售的系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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