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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侵权纠纷 1:23 844次
如果发现有人在小区遛狗不拴绳,咱们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进行维权:
一、向物业反映情况,因为物业具有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和制止违法行为的义务;
二、拨打城管12319对其进行处罚;
三、拨打110报警处理;
四、拨打12345市长热线,他们会将反映的情况,交由主管部门处理,但是这种方式用时比较久,切记一定要拍下遛狗不栓绳的照片录像等证据。
遛狗不栓绳对于养犬人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一、行政责任,遛狗不拴绳系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民事责任,如果宠物狗伤到人,养犬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养犬人士需谨记,养犬办证遛狗拴绳定期防疫。关注公益普法师瑞律师,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10-30 310次
10-26 362次
10-26 583次
聚焦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锁车致业主轿车受损,车主诉请物业赔偿6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车辆损失为23859元,原告在其承租地下车位已停放其他车辆的情况下,将车停放在停车场进出通道一侧,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明显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被告虽在挡风玻璃粘贴提示,但其采取锁车的行为并不妥当,应承担30%的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损赔偿款7157.7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02-19 461次
对目标对象进行跟踪、拍照,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中公民的“行踪轨迹”信息。行踪轨迹信息,一般指能够反映特定自然人在一定时期行为及活动状况的连续性信息,具有地理空间性、实时动态性等特征,即与地理空间相联系,带有活动属性,与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隐私等息息相关。通过全程跟踪、安装电子设备等获取并记录目标对象的行动情况,这些信息关联了目标对象不同时段的地理位置及实时动态情况,甚至关联了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2-27 57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2-18 594次
王诗元律师 08-22
崔博律师 07-18
林福明律师 07-17
师瑞律师 10-24
崔博律师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