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于2018年6月1日入职天津某某有限公司,职务为前台接待,每月工资3500元,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因公司管理疏漏,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5月,因天津某某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朱某于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朱某申请仲裁要求天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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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劳动争议时,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是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首选途径。然而,为了确保仲裁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并最终得到公正的裁决,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全面的资料。那么,劳动仲裁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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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误工费在法律上的认定亦不受年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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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投诉补缴2年前的社保,人社局:已超追缴时效!官司打到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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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元律师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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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被遗忘的打工人,律师接受委托帮助员工确认了职工债权
沈光辉律师 09-02
从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中,看公司股东是否能够为公司尚未发生的债务做担保
邵飞律师 03-11
沈光辉律师 09-14
律赢时代律师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