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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无财产可执行,这10种情形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202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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