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 303次
交通事故认定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测试鉴定等手段,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一项工作。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标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并进行以下工作:
勘查事故现场,记录现场情况;
寻找目击证人,并记录证人证言;
拍摄现场照片,记录现场勘查结果;
提取现场痕迹,并进行鉴定;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初步认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相关证据,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过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断。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标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总之,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依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在起诉前由交警部门委托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起诉后加害人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委托另一鉴定机构对受害人进行了第二次伤残鉴定,并采纳了该次鉴定结果。对该受害人的误工费计算时间应截至哪一天,一种意见认为,误工费应算至第一次定残日前一天,因为第一次伤残鉴定已经确定了伤残,可以算作误工的截止时间。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受害人的误工费应算至第二次定残日前一天,理由是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本案法院采信了第二次伤残鉴定的结论,也就推翻了第一次评残的结论,第一次评残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应以第二次伤残鉴定的时间来确定误工费的数额。请问,哪种意见正确?理论上,对受害人的赔偿采完全赔偿原则,受害人受伤之日至定残之日前一日的误工损失与定残之后的残疾赔偿金之和正好是对其所受伤害的完全赔偿。同意第二种意见。
05-27 353次
被保险机动车辆中的“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本车人员脱离了被保险车辆,不能视其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不应将其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
05-27 648次
保险公司能否以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为由对抗受害人的交强险赔偿请求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法》第65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没有依法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理赔完毕为由,对抗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05-27 3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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