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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319次
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未经全体继承人同意的遗产分割协议无效。只有部分继承人同意并签署的遗产继承分割协议,不能代表全体继承人的意思,该遗产继承分割协议应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
在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实际办案中,经常会遇到尽管遗产继承分割协议书上有个别继承人没有签名,是否该个别继承人不予认可,但是,如果其他继承人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当时曾征求过该个别继承人的意见,该个别继承人曾经口头同意过,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签名,那么,该遗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比如说,遗产分割协议是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参与下达成的,或者能够提供证明当时该个别继承人曾同意的录音录像或证人的,可以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录音录像和证人进行佐证。
另外,在农村或个别的一些地方,认为女儿嫁出去了,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应该归儿子继承,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遗产分割协议的达成往往没有女性继承人的签名,甚至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征求她们的意见,这种遗产分割协议应为无效。
03-18 379次
03-15 441次
根据本条(《民法典》第1128条)第3款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即,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则无权再继承遗产。相应地,代位继承人原则上也就不能再主张代位继承。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时代位继承人不能主张代位继承,但仍可参照遗产酌分请求权的相关规定,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主张分得适当遗产。对此,《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17条已经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此外,因代位继承人或再代位继承人只是代位其父或母行使继承权,故其继承的遗产原则上仅限于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考虑到代位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之间的情况差异性,代位继承人作为继承人还应接受《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的调整。对此,《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16条也已规定,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05-14 534次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继承人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对被继承人特别是老年人起到了精神慰藉的作用,应多分遗产。
05-14 243次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继承人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
05-14 302次
王诗元律师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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