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714次
买的房子漏水找谁投诉?在购买房屋后,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这可能会让购房者感到非常困扰和不安。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应该找谁投诉,如何解决问题呢?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建议。
首先,购房者应该及时拍照留证。对于房屋漏水的问题,要及时记录下来,拍摄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以便后续的处理和维权。
其次,购房者可以向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投诉。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漏水问题是由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管理不当导致的,可以向他们投诉。在投诉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清晰地说明问题,以便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能够尽快处理。
如果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未能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例如,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监管部门等投诉,要求他们对房屋漏水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房款,但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购房者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还已经支付的房款或者修复房屋等要求。
最后,如果购房者在投诉和维权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或者购房纠纷调解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选项,并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解决问题。
总之,当购房者遇到房屋漏水问题时,应该及时采取行动,拍照留证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需要保持冷静和耐心,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当选择有实力和信誉的开发商,降低出现类似问题的风险。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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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如何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属于较为典型的形式判断规则,执行异议之诉的实体裁判标准应为是否用于家庭基本居住生活需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25条认为:“商品房消费者名下虽然已有一套房屋,但购买的房屋在面积上仍然属于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可以理解为符合该规定的精神。”例如,商品房消费者名下首套住房面积较小,结合家庭人口及居住生活情况,另外购买的住房仍在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范围内的,应认为符合《规定》第二十九条的精神。但对于购买投资型、豪华型房屋的,或者购买商铺等经营性房屋的,原则上不在本条保护范围之内。故房屋套数并非绝对标准,对此需要把握的是,一方面要保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护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依法惩治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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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公司开发的1套房产以股东决议的形式分配到我名下并已办理产权登记,现在公司想向我要回房产,我不给可以吗?
您好,如果公司是将房子赠与给您或者是以福利方式分给您的,则公司无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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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被遗忘的打工人,律师接受委托帮助员工确认了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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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中,看公司股东是否能够为公司尚未发生的债务做担保
邵飞律师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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