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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先满足这些条件!

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先满足这些条件!

2023-07-19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907次

又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沈律,我有个朋友,他这个什么什么案子里面,犯罪金额多少多少,获利多少多少,能够取保候审吗?可以在检察院不起诉吗?法院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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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面这个问题,只是同一个案件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形式,所以可以用同一个标准进行判断;

虽然每个犯罪都有不同的构成标准,没办法统一讲,但是量刑的基本情节,所有的案件都是通用的,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每隔几年就会更新一版常见犯罪量刑标准,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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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取保候审也好,不起诉也好,缓刑也好,主要考虑的有这么几点:

①犯罪本身的严重性,偷个东西打个人当然好说,要是杀人放火贩毒抢劫这种恶性事件还放在外面,当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不存在呢?

②有没有犯罪前科,梅开二度就不是很适合特别从轻了对吧,万一放出去再来个帽子戏法是不是就尴尬了;

③到案情况和认罪态度,如果自首、坦白的如果不能比拒不认罪和反抗逃跑的更有优势的话,案子可就不好办了;

④有没有退赔谅解,虽然不是法定从轻情节,但不是法定胜似法定,检察院和法院最终想要达成的目的是消除社会矛盾,毕竟把人多关几个月,对公检法又有很么好处呢?

⑤如果是多人犯罪的话,还要考虑一个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作为小老弟总是要比老大哥该轻上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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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话,还有一些年龄、立功、聋哑盲人这些不大常见的情节,这些就碰到了咱再具体分析吧.

更重要的是,在结果之前,先关注过程,知道情节,才能对案件有合理的预期,一上来就要云办案,咱也是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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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律,我们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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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犯罪案件,如何把握定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法规对“枪支”有明确的规定和鉴定标准。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明确,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9〕30号)沿用上述标准。上述有关枪支的认定标准,对办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犯罪案件,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一些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涉案枪支的致伤力较低,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裁量刑罚时唯枪支数量论,恐会有悖一般公众的认知,也会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鉴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明确:“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据此,办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可以根据上述批复的规定,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定罪量刑标准的限制,综合考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妥当处理。“刘某魁、孙某梅非法买卖枪支案”(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5-1-043-001)的裁判要旨也体现了这一规则。当然,对于虽属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但枪口比动能较高的,仍然应当适用《解释》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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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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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次数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升档量刑。对于上述“十次以上”“三次以上”的规定,在个案把握中,不宜简单以转账次数为标准,否则容易造成打击面过大、处罚过严的问题。 掩饰、隐瞒的次数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来说,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必须是一个独立行为,包括独立的主观故意,独立的掩饰、隐瞒行为,以及独立的行为结果。如果基于同一个故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或者连续为多起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的行为。例如,行为人明知银行卡内接收的多笔资金均系他人诈骗犯罪所得,在同一地点集中将卡内资金连续转出、分流,以逃避追查的,应当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为同一个上游犯罪行为人同一起犯罪事实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分多次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基于犯罪对象的同一性,一般也应当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例如,行为人明知银行卡内接收的一笔资金,系某一网络赌场的犯罪所得,仍按照上游开设赌场行为人的指令,将该笔资金在多个银行账号间来回转移并提现的,一般也应当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明知卡内还有诈骗团伙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转移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次数则应当与上述转移赌资的行为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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