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经济纠纷 273次
文书简介
出资证明书,主要用来体现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的股东权益或股东地位,是用来记载各股东的出资额的一种法律文书,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
文书样式
出资证明书
证书编号: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 于××××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核发日期:××××年××月××日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章):
制作要点
1. 标题:写“出资证明书”。
2. 标明证书编号,并依次写明该公司的名称、具体住址、注册资本以及该名股东的具体出资信息。
3. 尾部:写明核发日期以及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实例示范
李某、张某是好朋友,两人想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两人资金有限,于是又找到他们共同的朋友刘某,想让刘某也出一部分资金。刘某考虑到三人关系较好,且看好此行业的发展前景,便欣然同意。一个月后,三人确定了公司的住所、名称及公司章程,同时,
三人也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 张某出资7万元,刘某出资3万元,在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后, 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各股东出具资产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
证书编号:股东出资证明书第(2)号一、公司名称: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2月10日三、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
四、公司股东:刘某于2019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3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核发日期:2019年7月4日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章):李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1]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版)。
[2]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版)。
[3]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
重整程序中债转股的操作,债权人能否请求保证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目前重整程序中债转股的操作,是管理人和债权人通过团体协商以债务人企业出资人权益分配给债权人形成以债权“交易’出资人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是破产程序分配债务人财产的一种方式,并非单纯的代物清偿或者抵销行为。由于重整程序中的债转股具有用出资人权益(股权)“清偿”债务的性质,故应根据股权价值来确定债权人的受偿率。对于债权人通过债转股未受偿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2条第3款的规定,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责任。
2天前 245次
以物抵债裁定出现错误,是通过执行复议程序还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进行救济?
以物抵债裁定有别于一般的执行措施,错误的以物抵债裁定,原则上应当通过执行监督程序救济,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进行救济。在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的情况下,应当对案外人的权利进行确认,并在判项中作出撤销以物抵债裁定中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内容。此外,通过法院内部的沟通协调,促成执行法院自行撤销以物抵债裁定。
2天前 478次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的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是否包括以物抵债协议?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可以排除金钱债权人执行的四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则不能排除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以物抵债协议不同于买卖合同,其性质或者是新债清偿,或者是债务更新。在新债清偿场合,同时存在新旧两个债,与单一之债性质的买卖合同判然有别;在债务更新场合,债权人仅享有权利而无须履行付款义务,与需要支付对价的买卖合同亦不相同。因此,仅依据以物抵债协议,并不足以排除另一个金钱债权的执行。
2天前 480次
崔博律师 07-18
林福明律师 07-17
师瑞律师 10-24
崔博律师 07-18
王诗元律师 08-07